《應急管理通論(第二版)》
李雪峰 著
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
2025年1月
李雪峰教授的《應急管理通論》一書以貫“通”應急之理、縱“論”管理之道為使命,系統闡述了應急管理的理論與實踐,旨在構建結構框架新穎、中國特色鮮明、兼具國際視野的應急管理知識體系。全書以管理學的邏輯來組織教材框架,介紹了應急管理的歷史、概念、理念、體系,重點闡述了應急管理的計劃、組織、領導、溝通、控制五項職能。
本書主要有三個方面的特色:一是聚焦中國應急管理實踐,注重體現新時代黨的創(chuàng)新理論在應急管理領域的指導作用,在每章開篇引言中集中介紹黨和國家的相關應急管理指導思想;二是系統反映新時代中國應急管理的新戰(zhàn)略、新舉措、新進展,反映近年來新頒布或修訂的應急管理法律法規(guī),特別是2024年修訂的《突發(fā)事件應對法》的精神和內容;三是重視借鑒國外應急管理理論成果與實踐經驗,闡述了世界應急管理的古今歷史、發(fā)達國家應急管理的有益做法,介紹了有關國家突發(fā)事件應對典型案例及經驗教訓。
關于作者
李雪峰,中共中央黨校(國家行政學院)應急管理研究院(中歐應急管理學院)二級教授、博士生導師,“一帶一路”風險治理創(chuàng)新工程首席專家;兼任中國應急管理學會常務理事及《中國應急管理科學》副主編,中國管理科學學會應急與安全管理專業(yè)委員會主任委員,應急管理部“一帶一路”應急管理國際智庫專家等。先后赴英國劍橋大學、伯明翰大學,新加坡國立大學,美國哈佛大學、喬治·華盛頓大學等訪問學習,曾擔任中美、中英、中歐政府間應急管理國際合作項目協調人。長期從事應急管理領域的教學和研究工作,主要研究方向包括公共安全治理、中國式應急管理、應急領導力等。著(編)有《中國特色公共安全之路》《應急之道》《防范化解社會領域重大風險》《基層應急管理指引》《應急管理通論》等著作和教材十余部,并擔任國家出版基金項目“公共安全治理新格局叢書”執(zhí)行主編。
任務型應急管理組織及其工作流程
文|李雪峰
領導小組、工作組、工作專班等屬于常態(tài)任務型應急組織。這些組織主要在平時的預防與應急準備中發(fā)揮落實專項工作任務的作用。
任務型應急管理組織的四種類型
領導小組
針對特定任務的領導小組的組織成員主要限于核心決策部門,數量相對較少。例如,某市落實安全生產三年行動計劃領導小組由主管安全生產的市級領導和相關行業(yè)監(jiān)管部門負責人組成。領導小組的優(yōu)勢是權威性高,有助于提高跨部門協調的效率。領導小組的劣勢是,盡管其在決策協調層面有足夠多的資源,但是在連接決策和執(zhí)行環(huán)節(jié),以及確保政策執(zhí)行質量上可能面臨與已有組織機制職能交叉重疊、交易成本高、協調難度大等問題。
工作組
各種臨時性的督查組、督導組、檢查組等都屬于工作組這種組織形式。在我國,安全生產領域的各種督導檢查工作很多都由定期或不定期組建的工作組完成。工作組的優(yōu)勢是靈活適應性,可以根據任務需要靈活組建,迅速開展工作,完成任務后即可解散。其劣勢是相對于常態(tài)機制而言,有時難免顯得“疊床架屋”,甚至給下級帶來迎接檢查的額外負擔。
工作專班
工作專班是針對一定時期的任務而設立的兼具決策職能和執(zhí)行職能的任務型工作機制。比如,為了推進城市智慧應急工作,可能設立城市智慧應急工作專班,將有關機構負責人納入其中,并設立配合工作專班的城市智慧應急研究院負責落實工作,組建城市智慧應急產業(yè)聯盟負責技術創(chuàng)新項目落地。工作專班的優(yōu)勢是將組織范圍從領導小組式的單純的決策者聯合體擴展到執(zhí)行部門,提升了政策執(zhí)行的資源整合能力,進一步提高了政策執(zhí)行效率。
專門委員會
為了完成防災減災相關任務,有的國家會組織以官方機構代表為主,并吸收專業(yè)力量參與的專門委員會。例如,日本根據中央防災會議的決議設置各類專門委員會,對受委托的事項進行調查。設立的專門委員會有“關于今后地震對策模式的專門調查會”“關于防災信息公有化專門調查會”“關于防災人才培養(yǎng)及應用專門調查會”“首都直下式地震避難對策等專門調查會”“關于大規(guī)模水災對策專門調查會”等。
任務型應急管理組織的四項工作流程
任務型應急管理組織的工作流程通常包括周期性會商、現場辦公與處置、信息傳遞與溝通、督導檢查等。
周期性會商
周期性會商即建立工作例會制度,用以開展工作會商和工作調度。例如,某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工作專班實行專班負責人“周碰頭”,牽頭各單位、科室“月例會”,工作專班“季分析、通報、報告”,領導小組“半年小結、年總結”的會議制度。一些領導小組實行“每周一調度、每月一會商”的會議制度,通過周期性召開工作例會,推動具體工作執(zhí)行。此外,在周期性會商的基礎上可建立臺賬管理制度。例如,2020年某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工作專班通過建立問題隱患清單、制度措施清單,來明確各主管部門及牽頭單位的重點任務、年度目標、治理責任、工作措施,實時掌握工作進度。
現場辦公與處置
任務型應急管理組織需要深入一線進行現場辦公與處置,從而提高政策執(zhí)行的效率,開展現場核查處置。例如,工作專班可要求成員單位結合各自工作職責,視情況指導督促涉事屬地管理者加強現場風險處置,派出專業(yè)人員前往涉事地區(qū)檢查指導風險防控工作。各牽頭單位通過指定聯絡員,加強協作配合,協調解決遇到的難點問題,開展聯合執(zhí)法檢查等。
信息傳遞與溝通
任務型應急管理組織還需要加強工作信息的橫向傳遞和縱向溝通。一般來說,各成員單位可指定一名聯絡員,負責周期性報送信息。有的要求“日通報”,即每日印發(fā)工作簡報,及時向上級部門通報工作進展情況;有的則要求“月通報”,即每月底將當月任務完成情況報領導小組辦公室,領導小組辦公室匯總情況以及工作成效,形成專報。還可以采取每季度一通報、每季度一新聞或信息發(fā)布等方式。
督導檢查
除了周期性會商和信息通報外,任務型應急管理組織也可以進行周期性的督導檢查,并開展定期評價。例如,根據工作方案,定期實行工作評價,為工作約談和督查工作提供依據。其中,約談機制是對工作不力的部門,由工作專班負責人或領導小組組長進行約談,并報督查部門進行工作督導。例如,2020年的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中,一些地方的工作專班建立了安全生產違法違紀問題線索移交查辦工作機制,采取約談、警示、曝光、移交查處等措施,開展工作檢查督促,及時協調解決重大問題,推動專項整治主體責任落實。
(本文選摘自《應急管理通論(第二版)》,李雪峰 著,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25年1月,有刪改。)